一、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
《公告》明确: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的车辆制造日期为准,且合格证电子信息应于2023年7月1日0时前完成上传;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
链接:【国六排放】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
二、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号)
《规定》明确:2023年4月14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九条 禁止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验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第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达到报废标准的道路运输车辆及时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
第三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验检测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或者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未达到第七条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链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号)
三、北京市修订发布地方标准《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227—2023)
《修订》中为进一步削减汽车制造行业VOCs排放,北京市按照衔接国标、行业领先、技术可行的原则,对2015年发布的原《汽车整车制造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7—2015)进行了修订,标准名称修改为《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于2023年4月24日正式发布,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链接:【排放标准】北京市修订发布地方标准《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227—2023)
四、广东省: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
《通知》中推广使用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和燃气汽车。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技术攻关工程。开展报废汽车、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智能拆解和拆解物自动化分选等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发展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大型旧轮胎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利用技术,研发废旧塑料的改性改质技术。
链接:【国六排放】广东省: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
五、福建省福州市、龙岩市: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
福州市:促进汽车更新消费。鼓励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加大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性质原则上应为工业用地,对已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企业按已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链接:【促进消费】福建省福州市: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
龙岩市: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对《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施行前已取得资质的企业,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期重新完成资质认定的,可延期到2023年3月1日。加大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性质原则上应为工业用地,对已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企业按已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链接:【促进消费】福建省龙岩市: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
六、山西省: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 促进汽车循环消费
《通知》中提档大宗消费行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促进汽车循环消费。推动报废机动车“放管服”改革,取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准入数量限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施行前,已取得资格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加快完成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再认定,年内新增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8家以上。
七、广东省云浮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现状明白纸
当前,云浮市2家资质企业年总拆解产能达9万辆;据不完全统计在建企业1家,预计年总拆解产能达5万辆。现有及在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年总拆解产能约14万辆,已远远大于全市应有年总拆解产能5.2万辆。为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现对该行业提出产能过剩预警。建议拟投资该行业的企业和个人,统筹考虑机动车保有量、上下游产业链衔接等因素,注重防范风险,谨慎投资。
链接:【产能预警】广东省云浮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现状明白纸
八、江西省抚州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产能过剩风险提示
至2023年5月,抚州市取得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为抚州市盛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南城聚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崇仁县宇润报废车辆拆解回收有限公司 、黎川县万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南丰县锦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抚州市丰华报废车辆回收有限公司 、江西腾顺汽车报废拆解有限公司等,共7家,年拆解能力10万辆。请拟投资该行业的企业和个人,认真研究行业发展现状,统筹考虑机动车保有量、上下游产业链衔接等因素,注重防范风险,谨慎投资。
链接:【产能预警】江西省抚州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产能过剩风险提示
九、福建省龙岩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产能预警通告
截至目前,龙岩市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的企业共8家,其中新罗区1家、永定区1家、上杭县2家、武平县1家、长汀县1家、漳平市2家,年拆解产能已达12万辆,叠加正准备重新申请资质认定的企业产能情况,预计今年我市报废机动车年拆解产能将超过14万辆。请拟投资该行业的企业和个人,认真研究行业发展现状,统筹考虑机动车保有量、上下游产业链衔接等因素,注重防范风险,谨慎投资。
链接:【产能预警】福建省龙岩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产能预警通告
十、湖北省荆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投资风险告知书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荆门市机动车保有量约为60万辆(包含摩托车)。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的规定,荆门市地区类型为Ⅳ档,单个企业最低年拆解能力为1万辆,按照年4%-5%的年拆解量,全市年总拆解产能为2.4-3万辆,企业饱和数量为2-3个。目前,我市已有1家具备1.8万辆拆解能力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且已建成正在申报资质企业1家,合计年拆解能力为2.8万辆,全市年拆解能力与企业数量均已接近上限。请拟投资企业和个人,加强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谨慎投资。
链接:【产能预警】湖北省荆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投资风险告知书
来源:报废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