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2023年第二十九周报废车产业十大新闻事件(精华版)

2023年第二十九周报废车产业十大新闻事件(精华版)

一、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1689924299737564.png

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原则,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升国家油气安全保障能力。要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核与辐射安全等,保障我们赖以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和条件不受威胁和破坏。


链接:【重要讲话】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1689924312138657.png

《通知》明确: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鼓励各地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违规非标商用车淘汰报废。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


三、中共中央 国务院: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1689924326733089.png

《意见》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出中:支持民营企业到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投资发展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和生态产业,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投入边疆地区建设推进兴边富民。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减碳技术和服务,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等领域投资力度,参与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


链接:【政策支持】中共中央 国务院: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围绕稳定大宗消费、促进汽车消费和电子产品消费等方面抓紧制定出台政策

1689924340285472.png

7月18日,国家发改委政研室主任金贤东在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将完善消费政策。今年以来,我们就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等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我们将持续推动这些政策落地见效,改善基础设施和服务环境,下大力气稳定汽车等重点领域消费。

同时,针对当前消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将抓紧制定出台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政策,围绕稳定大宗消费、促进汽车消费和电子产品消费、拓展农村消费、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政策举措并推动尽快落地见效。


链接:【政策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围绕稳定大宗消费、促进汽车消费和电子产品消费等方面抓紧制定出台政策


五、商务部等13部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出台针对性政策措施

1689924353136014.png

《通知》中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的支持。推动在居民小区规范设置废旧家具、装修垃圾投放点,推广线上预约收运。完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

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支持企业上门回收废旧家电、家具,为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小区提供便利。


链接:【政策支持】商务部等13部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出台针对性政策措施


六、新闻发布会|财政部: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4年至2027年底

1689924365931638.png

7月19日,在财政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具体内容,明确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4年,即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其中,对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每辆汽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每辆汽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链接:【购置税减免】财政部: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4年至2027年底


七、安徽省黄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黄山市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及提前淘汰奖补方案的通知

1689924381171266.png

《通知》奖补范围和条件中:凡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淘汰的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实车在有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报废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享受财政奖补。

1.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含),在本市公安部门登记在册并持有本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有效《道路运输证》的,强制报废期限在2024年1月1日以后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

2.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3.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具体强制报废规定详见《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本奖补方案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附件1

奖补标准

1689924406290550.png


链接:【国三淘汰】安徽省黄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黄山市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及提前淘汰奖补方案的通知


八、浙江省桐乡市推进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实施细则(试行)

1689924426415687.png

《通知》条件中:实施细则自2023年5月23日起施行,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逾期不予补助。

01、在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以下简称“在线系统”)办理使用登记的在用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一般指2016年4月1日前生产的柴油叉车)或在我市完成环保编码登记的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以下统称“老旧柴油叉车”),在本细则发布之日(含)起,在嘉兴市办理报废手续,或淘汰更新为新能源叉车;

02、老旧柴油叉车产权单位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单位;

03、老旧柴油叉车淘汰后更新为新能源叉车的,老旧柴油叉车和新能源叉车的产权单位名称和数量须一致;

04、报废时老旧柴油叉车车身完整,须包含发动机、门架、配重、车桥、护顶架和车体等;

05一台叉车仅享受一次补助政策。

附件1

桐乡市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补助标准
1689924447447272.png


链接:【淘汰补贴】浙江省桐乡市推进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实施细则(试行)


九、辽宁省营口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产能预警

1689924461107579.png

截至目前,营口市共有3家获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认定资质企业,其中大石桥2家、老边1家。经与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沟通,另有3家企业正在建设中,预计年底前申报相关资质材料。上述6家企业预计总申报产能超过8万辆,已远超全市产能需求,但目前仍有不少企业准备投资建设。请拟投资该行业的企业和个人,认真研究行业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做好可行性研究论证,统筹考虑机动车保有量、上下游产业链衔接和产业转型升级等因素,注重防范风险,谨慎投资。


链接:【产能预警】辽宁省营口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产能预警


十、四川省自贡市商务局关于公布自贡市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行为举报电话的通告

1689924474439182.png

自贡市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名单

1、企业名称:自贡市荣县金佛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5103210007

拆解经营场所地址:自贡市荣县青阳街道刘家庙村1社9号附1号

2、企业名称:富顺县华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5103220010

拆解经营场所地址:自贡市富顺县永年镇新兴村二组500号6幢57号

3、企业名称:自贡市凯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5103110035

拆解经营场所地址:自贡市沿滩区邓关镇塘北上居委会玻纤厂房

四川省已取得资质认定的报废机动车企业名单
1689924524577228.png
1689924538117554.png
1689924550123742.png


链接:【非法拆解】四川省自贡市商务局关于公布自贡市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行为举报电话的通告



十一、安徽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名单(截至2023年6月30日)

1689924585136884.png
1689924597539188.png


链接:【资质企业】安徽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名单(截至2023年6月30日)


十二、四川省六部门联手加大力度整治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乱象

截至目前,四川省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2200万辆,报废机动车数量呈现持续增长态势。为打击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行为、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消除相关违法行为对道路安全、生态环境和市场秩序等带来的风险隐患,商务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经济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将联手加大力度整治行业乱象。


链接:【专项整治】四川省六部门联手加大力度整治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乱象


来源:报废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分会


上一篇:方案解读

下一篇:促汽车消费"十条"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