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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三十四周报废车产业十大新闻事件(精华版)

2023年第三十四周报废车产业十大新闻事件(精华版)

一、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收购废旧金属企业个体需备案 积极推广使用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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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对14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提出:《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合并,作为第四条,修改为:“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便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备案。”

删去第十二条、第十六条。

第十三条改为第十一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相应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未履行备案手续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未向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非法设点收购废旧金属的,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收购的物品及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未如实登记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责令停业整顿;

“(五)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收购禁止收购的金属物品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责令停业整顿。

“有前款所列第(一)、(三)、(四)、(五)项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链接:【废旧金属新规】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收购废旧金属企业个体需备案 积极推广使用电子发票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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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积极推动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全面提升设施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

优化布局建设建筑垃圾中转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加快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体系。统筹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处置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可回收物再生利用和资源化水平。

支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地区率先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模式。



三、工信部等四部门发布: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等新兴产业将重点推动“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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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提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等8大新兴产业,以及元宇宙、脑机接口、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生成式人工智能、生物制造、未来显示、未来网络、新型储能等9大未来产业,统筹推进标准的研究、制定、实施和国际化。

01、新能源汽车。聚焦新能源汽车领域,研制动力性测试、安全性规范、经济性评价等整车标准,驱动电机系统、动力蓄电池系统、燃料电池系统等关键部件系统标准,汽车芯片、传感器等核心元器件标准,自动驾驶系统、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等智能网联技术标准,以及传导充电、无线充电、加氢等充换电基础设施相关标准。

02、绿色环保。聚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研制温室气体基础通用、核算核查、技术与装备、监测、管理与评价标准。优化完善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等标准。研制工业节能、工业节水、工业环保、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等标准等。


链接:【新产业标准化】工信部等四部门发布: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等新兴产业将重点推动“标准化”(附一图读懂)


四、工信部:废旧轮胎再生资源回收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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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设备目录】工信部:废旧轮胎再生资源回收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3年版)


五、工信部: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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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设备目录】工信部: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3年版)


六、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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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中限制通行对象为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含外市籍),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除外。本通告中的货车是指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

限制通行的时间和范围:

01、自2023年10月15日起,在以下范围内每日7时至24时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

02、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本通告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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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国三禁行】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七、辽宁省沈阳市:鼓励“以旧换新” 对符合条件报废旧车购买新车的给予30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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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发放1亿元汽车消费补贴,对购买新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持续激发汽车市场活力。鼓励以旧换新,对符合条件报废旧车购买新车的给予3000元补贴。

优化“一证通办”、统一交易合同文本等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政策。继续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八、甘肃省酒泉市人大常委会:《酒泉市电动车管理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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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条例所称电动车中,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电动普通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汽车、电动四轮低速汽车属于机动车。

第十四条  鼓励电动车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其他电动车。鼓励电动车所有人提前报废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其他电动车。

第十五条  电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将电动车废旧蓄电池送交电动车及其蓄电池的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或者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不得随意丢弃。电动车及其蓄电池的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应当设置专门的场所贮存、收集废旧蓄电池,落实防护措施,悬挂危险废物标识并建立回收台账,将收集的废旧蓄电池移交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链接:【电动自行车】甘肃省酒泉市人大常委会:《酒泉市电动车管理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九、山西省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的企业名单(截至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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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资质企业】山西省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的企业名单(截至2023年8月21日)


十、江苏省泰州市明确:机动车异地报废不影响领取补贴

目前泰州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大概还有4600多辆。自7月底提前报废补贴政策发布以来,截至督办当天,已经受理23笔,其中11笔是异地报废的。这些申请都还没有进入正式审核阶段。

泰州市商务局副局长丁建中在督办现场再次明确,凡是符合补贴范围,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注销证明的,不区分在本地报废还是异地报废,都可以享受补贴。

下一步,商务部门将加强与其他部门联动,有不懂的问题及时向省厅请教,“形成一个上下跟左右协同,协同服务,协同监管的机制,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链接:【报废补贴】江苏省泰州市明确:机动车异地报废不影响领取补贴


来源:报废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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