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改进和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守法者利益,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其中,推进机动车排放源头管理,支持老旧机动车报废更新。落实《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要求,推进符合条件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和燃油乘用车的报废更新。(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公安、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江西省:关于印发《江西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西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中对江西籍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予以补贴。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1.中型货车:提前报废满1年(含)不足2年,补贴1.0万元/辆;提前报废满2年(含)不足4年,补贴1.8万元/辆;提前报废满4年(含)以上,补贴2.5万元/辆;
2.重型货车:提前报废满1年(含)不足2年,补贴1.2万元/辆;提前报废满2年(含)不足4年,补贴3.5万元/辆;提前报废满4年(含)以上,补贴4.5万元/辆。
(二)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1.中型货车:补贴2.5万元/辆。
2.重型货车:2轴补贴4.0万元/辆;3轴补贴5.5万元/辆;4轴及以上补贴6.5万元/辆。
(三)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1.中型货车:补贴3.5万元/辆。
2.重型货车:2轴补贴7.0万元/辆;3轴补贴8.5万元/辆;4轴及以上补贴9.5万元/辆。
(四)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3.5万元/辆。
三、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印发《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政策实施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以下三种情况可申请补贴: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仅新购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其中,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时间不足1年的,可以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
其中,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1-4.5万元/辆,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2.5-9.5元/辆。
四、湖北省:关于印发2025年湖北省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5年湖北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中,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湖北省,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5万元。
《2025年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中,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个人消费者在湖北省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转让车辆、新购车辆分别完成转让登记、注册登记,按新购乘用车含税销售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补贴。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6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0.9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0.7万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2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20万元(含)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3万元。
五、吉林省:关于印发《2025年吉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年吉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方案》中,对吉林籍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吉林籍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吉林籍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吉林籍新能源货车,分档予以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1-4.5万元/辆,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2.5-9.5元/辆。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广东省:关于印发广东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实施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用足用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资金分配适度向“两新”工作成效较好的地市倾斜。继续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
拓展汽车消费场景。争取国家支持我省率先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持续落实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建立广东省二手车交易服务平台,促进二手车信息透明化。支持二手车经纪转经销,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打造全国一流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品牌。
七、 云南省:关于印发《云南省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中,支持在云南省内注册登记的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营运货车。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1-4.5万元/辆,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2.5-9.5元/辆。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八、黑龙江省: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黑龙江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中所称的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是指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1-4.5万元/辆,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2.5-9.5元/辆,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九、山西省:关于印发《山西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予以补贴。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1-4.5万元/辆,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2.5-9.5元/辆,仅新购新/ 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来源: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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