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十二周报废车产业十大新闻事件(精华版)

发布时间:发布日期:2023-06-04
2023年第二十二周报废车产业十大新闻事件(精华版)

一、公安部交管局:10项交管服务新措施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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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推出推出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10项便利措施,包括扩大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试点,优化城市公交专用道管理,推广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推行电子检验标志网上推送提升等,将于6月1日起实施。

一是扩大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试点。在10个城市11家生产企业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国产小客车注册登记生产企业预查验试点,新增21个城市18家生产企业试点新车出厂时查验车辆,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更加便利群众办理新车登记,更好促进汽车消费流通,助力汽车行业发展。

二是实行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在已推行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一证通办”基础上,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转让登记、住所迁入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简化二手车交易登记手续,促进二手车行业发展。对已实施机动车总量调控政策的地方,仍按当地政策执行。


链接:【交管新政】公安部交管局:10项交管服务新措施6月1日起实施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报废机动车全过程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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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推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关商务执法职责发生调整的,其职责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承担相关职责的部门实施。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公布抽查事项目录,明确抽查依据、频次、方式、内容和程序,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


链接:【行业管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报废机动车全过程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三、山东省烟台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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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排查重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按照《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的通知》要求,重点督导以下内容:车辆入场时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放油处置;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危化品从业人员、起重设备操作工、特殊车辆司机)未持证上岗或未按安全过程规程操作;小型车辆未按规定采用符合标准的货架叠放的;企业各类特种设备不具备检测合格证和已经超过安全检测有效期;企业覆盖全厂区监控系统、照明系统不能正常运转,安全通道不能正常通行;危废暂存区、易燃固废区消防预防措施不到位;未按规定以机械切割、等离子切割为主要作业方式,仅以氧割代替的。


链接:【专项整治】山东省烟台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四、贵州省黔西南州: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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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两网融合”,鼓励兴义市建立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整合资源,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建立现代逆向物流回收体系。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建成贵州鑫茂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回收再利用制造基地等电池回收利用示范项目。加快兴义、兴仁、安龙等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以供销社系统和民营重点回收企业为主体,构建覆盖城乡的废旧家电、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


链接:【绿色低碳】贵州省黔西南州: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


五、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商务局关于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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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报废机动车整车交易。

02、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将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03、非法进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场所,通常因环境管理不到位,容易造成水、大气和土壤污染。如遇到无资质网点或个人进行“高价回收”报废机动车行为,广大市民可自行判断,予以拒绝,并及时举报。


六、甘肃省武威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产能预警的公告

截至2022年底,武威市机动车保有量38万辆左右,按照国家推荐性标准,武威市年理论总回收报废机动车约为1.51—1.8万辆左右。目前武威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数已位居全省前列,行业中已经显现出货源不足、打价格战、单个企业产能释放不足和总产能过剩等情况,恶性竞争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尚有一定数量的企业拟进入回收拆解行业,将为行业有序发展带来较大压力。为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切实消除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隐患,现对武威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提出产能过剩预警。请广泛宣传,提醒拟投资企业和个人,认真研究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我市行业发展现状,注重防范风险,谨慎投资。


七、北京市延庆区发布促进国四排放重型柴油货车和大型柴油客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方案

一、国四排放重型柴油货车和大型柴油客车报废方案

01、补助适用范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的2013年7月1日及以前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在延庆区内注册登记的国四柴油车,可享受本方案规定补助。报废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档案显示国四柴油车注销登记时间为准。

02、报废国四柴油车补助标准见表1。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报废国四柴油车的,每辆车在表1记载相应补助资金外,可额外获得奖励5000元;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四柴油车的,仅可按照表1记载获得相应补助资金,不进行奖励。

表1  延庆区报废国四柴油车政府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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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方案

01、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机动车报废解体厂报废老旧燃油叉车(报废时间以《报废车辆回收确认表》时间为准),并替换成以电池为动力且在本市叉车销售点新购置的出厂新的电动叉车(购置时间以本市增值税发票时间为准)。

02、按照新购置电动叉车电池容量(以叉车名牌或合格证记载容量为准)进行补助,每千瓦时电池容量补助1500元,每台电动叉车补助不超过7.5万元。

若根据上款规定计算的补助金额超过购置电动叉车价格20%的,则按照电动叉车购置价格的20%发放补助。


链接:【农机报废】北京市延庆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八、云南省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通告》中整治重点:重点整治总质量 3.5吨以上的轻型自卸货车、轻型合栅式货车和重型自卸货车在生产、销售、检验、维修、使用等环节存在的“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货箱 (厢)、加装钢板弹簧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严禁货车生产改装企业生产、销售“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重型自卸货车;

(二)严禁货车销售企业销售“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重型自卸货车;

(三)严禁机动车检验机构为非法改装货车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四)严禁机动车维修企业非法改装货车;

(五)严禁未依法取得证照企业非法改装货车;

(六)严禁车辆所有人 (管理人) 非法改装货车;

(七)严禁非法改装货车违法上道路行驶。


链接:【专项整治】云南省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九、山东省济南市公安交管便民服务11项新措施出炉 6月1日起实施

5月31日上午,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报会。会上,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李海通报了济南公安交管便民服务11项新措施有关情况。记者获悉,11项新措施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机动车报废注销“全市通办”:济南市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下放至各区(县)车管所,方便群众旧车注销后继续使用原车号牌号码等业务“就近办、快捷办”。为提升车辆注销登记效率,满足广大群众、报废车回收企业注销登记业务“就近办、快捷办”的需求,将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地点扩大至全市各区(县)车管所,便利群众旧车注销后使用原车号牌号码等业务“一站式”快捷办理。


链接:【促进消费】山东省济南市2023年第三期政府汽车消费券活动规则


来源:报废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