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十三周报废车产业十大新闻事件(精华版)

发布时间:发布日期:2023-06-09
2023年第二十三周报废车产业十大新闻事件(精华版)

一、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

1686296051355012.png

《公告》十条中:第一条 关爱生态环境。及时了解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和信息,学习掌握环境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科学知识和技能,提升自身生态文明素养,牢固树立生态价值观。第二条节约能源资源。拒绝奢侈浪费,践行光盘行动,节约用水用电用气,选用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一水多用,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及时关闭电器电源,多走楼梯少乘电梯,纸张双面利用。第三条 践行绿色消费。理性消费、合理消费,优先选择绿色低碳产品,少购买使用一次性用品,外出自带购物袋、水杯等,闲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赠等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链接:【规范十条】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


二、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1686300990956123.png

《通知》包括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提出持续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主要包括“突出评估重点,严格指标要求”“强化改革创新,完善评估体系”和“加强指导帮扶,提升评估效能”等三方面。

第二部分:提出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主要包括“实行电子标签,规范源头管理”、“运行电子联单,规范转移跟踪”、“推行电子证照,规范末端管理”和“构建全国‘一张网’,强化对接与应用”等四方面。

第三部分:提出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应用,主要包括“加强正向激励”、“严格监督管理”和“营造良好氛围”等三方面。


链接:【危废管理】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公开征求意见

1686301009923505.png

01、本规范条件中的再制造是指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对旧件进行专业化修复或升级改造,使再制造产品性能和质量达到或超过原型新品,且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节能、环保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02、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成的,从事工程机械、机床工具、重型机械、石化通用机械、内燃机、电工电器、农业机械、机械基础件、文化办公设备等机电产品再制造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03、本规范条件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企业应具有合法合规可持续的旧件来源,建立旧件管理制度。鼓励与原型新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化回收拆解企业开展合作。


链接:【再制造】工业和信息化部:《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公开征求意见


四、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

1686301033175655.png

目录: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督促整治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行政公益诉讼案针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无序发展问题,检察机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采取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履职。违法事项涉及多个行政机关监管职责的,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实现多部门联合治理、系统治理,引导地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绿色转型,规范发展循环经济。

基本案情:仙桃市长埫口镇318国道沿线有大量经营户无资质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由于工艺低级粗糙、缺乏环保设施,拆解过程中未依法处置或大量排放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氢氟碳化物等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生态环境,不利于减污降碳,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典型意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作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循环经济,应优先采用资源回收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和设备,严格控制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氢氟碳化物等物质的排放,防范二次污染。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除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进行整改外,还引入公众评价机制,召开公开听证会,形成法律监督合力,有效督促行政机关进行系统治理,促进地方产业绿色转型,降低地区碳排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链接:【典型案例】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


五、黑龙江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1686301049295843.png

《通知》中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一)回收拆解企业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情况;

(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程序合规情况;

(三)《资质认定书》使用合规情况;

(四)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

(五)“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置情况。


六、河南省郑州市:持续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依法打击非法拆解处理报废汽车行为

1686301068581101.png

《通知》中规范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管理。以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旧动力电池、废弃电器电子等再生资源加工企业为重点,加强对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环境监管,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源头管控和规范处置,确保达标排放。依法打击非法拆解处理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


链接:【循环利用】河南省郑州市:持续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依法打击非法拆解处理报废汽车行为


七、山东省:废旧动力电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

1686301086856547.png

《通知》中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加强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延伸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条,促进钢铁、铜、铝等高效再生循环利用。推进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与再生利用。


链接:【碳达峰 碳中和】山东省:废旧动力电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


八、广东省恩平市发布2023年汽车、摩托车以旧换新、电动车补贴申请方法

1686301104227509.png

恩平市于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2月20日举办“乐购恩平•悦享生活”——2023乐购恩平消费节活动,其中对在我市购买汽车、摩托车以旧换新、购买电动自行车进行补贴。

01、汽车补助内容:消费者(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及其它组织机构等,但不包含财政供养单位) 在我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汽车(“国六”标准乘用汽车、新能源乘用汽车)的,并在江门辖区范围内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且购车发票是恩平市本地开具的。

补贴

1.“国六”标准乘用汽车:购置15万元(人民币,含税价)及以下“国六”标准乘用汽车,每台车给予1500元资金补助;购置15万元(人民币,含税价)以上“国六”标准乘用汽车,每台车给予3000元资金补贴。

2.新能源乘用汽车:购置15万元(人民币,含税价)及以下新能源乘用汽车,每台车给予2250元资金补助;购置15万元(人民币,含税价)以上新能源乘用汽车,每台车给予4500元资金补贴。

02、摩托车以旧换新:2023年4月29日起,持有江门号牌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注销本人名下摩托车,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在活动期间且在恩平市内购买的新燃油摩托车,并在江门辖区范围内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且购车发票是恩平市本地开具的。

补贴

1. 报废、注销旧车,购置1万元(人民币,含税价)及以下的新燃油摩托车,每台车给予750元资金补贴。

2. 报废、注销旧车,购置1万元(人民币,含税价)以上的新燃油摩托车,每台车给予850元资金补助。

03、电动自行车优惠措施:在活动期间,在恩平市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取得恩平市企业开具的有效购车发票和领取电动自行车牌照,可申请补贴。

补贴

每台车给予270元资金补贴


链接:【以旧换新】广东省恩平市发布2023年汽车、摩托车以旧换新、电动车补贴申请方法


九、辽宁省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产能预警

1686301123630587.png

截至目前,辽宁省共有51家企业(沈阳8家、大连6家、鞍山2家、抚顺1家、本溪1家、丹东1家、锦州7家、营口2家、阜新3家、辽阳1家、铁岭5家、朝阳6家、盘锦3家、葫芦岛4家、沈抚示范区1家),另有4家企业已进行现场验收评审。上述55家企业总申报产能超过116.4万辆,已远超全省产能需求,目前仍有不少企业准备提交资质认定申请或准备投资建设。请拟投资该行业的企业和个人,认真研究行业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做好可行性研究论证,统筹考虑机动车保有量、上下游产业链衔接和产业转型升级等因素,注重防范风险,谨慎投资。


链接:【产能预警】辽宁省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产能预警


十、安徽省滁州市报废机动车行业产能发展预警

1686301140972905.png

截止2023年5月底,滁州市机动车保有量71.7万辆。按照国家推荐性标准,地区年总拆解产能按当地机动车保有量的4%左右理论计算,本市年总拆解产能应为2.868万辆。请拟投资该行业的企业和个人,认真研究行业发展现状,统筹考虑机动车保有量、上下游产业链衔接等因素,注重规避和防范风险,谨慎投资。


链接:【产能预警】安徽省滁州市报废机动车行业产能发展预警


十一、辽宁省阜新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能预警公告

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地区总拆解产能约为地区年机动车保有量的4%—5%,截至2022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约40万辆,据测算,阜新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能上限为1.6-2万辆。阜新市已取得资质的企业3家,年综合拆解产能在3.5万辆,近几年实际年拆解数量不足4000辆,拆解能力已远远超过实际拆解量。请拟投资该行业的企业和个人,认真研究行业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做好可行性研究论证,统筹考虑机动车保有量、上下游产业链衔接和产业转型升级等因素,注重防范风险,谨慎投资。


链接:产能预警】辽宁省阜新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能预警公告


来源:报废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