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十五周报废车产业十大新闻事件(精华版)

发布时间:发布日期:2023-06-25
2023年第二十五周报废车产业十大新闻事件(精华版)

一、生态环境部等两部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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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支持国家技术中心和区域技术中心申请新型研发机构等平台认定、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科研项目、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生态环境部门建立相关项目环评审批和区域处置中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绿色通道,在法定审批期限内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依托区域处置中心建立健全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等制度,提高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效率。

提出建设20个区域处置中心,强化环境基础设施保障,有效补齐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短板,进一步优化相关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需求与能力布局匹配情况,发挥特殊类别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托底保障和高水平利用处置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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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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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02、销售方销售“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时,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分别核算销售额并分别开具发票的,依据购车人购置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应当满足换电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且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能够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为用户提供换电服务。


链接:【购置税减免】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信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


三、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权威回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充电设施建设、车辆购置税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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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一是强化支撑保障条件。制定促进锂资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加快重点矿产项目开发,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健全回收利用体系,拓展梯次利用场景,加快构建绿色、循环生态体系。二是打造世界一流品牌。持续开展“中国汽车品牌向上发展”专项行动,支持优势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优化产能布局,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动落后整车企业和产能退出,推动集团化、规模化发展,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品牌。

车辆购置税减免情况:2023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延长4年。其中,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免征车辆购置税,也就是前两年继续免征;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后两年减半征收。实行延长政策,2024—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规模总额将达到5200亿元等等。


链接:【政策支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权威回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充电设施建设、车辆购置税减免情况


四、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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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一是指导思想,明确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整治目标,明确需规范全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内企业经营行为,加强行业环境污染防治。三是整治任务,明确产能布局均衡化、生产经营规模化、工艺流程自动化、污染排放清洁化、拆解产物资源化、拆解作业规范化、报废注销数字化、联动监管常态化八项任务。四是工作安排,明确三个阶段工作及整治任务时限要求。五是保障措施,明确工作职能、组织协调、督察考核、帮扶引导等要求。


链接:【行业整治】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等两部门关于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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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告所称重型柴油车是指《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规定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  M2、M3、N1、N2和N3类(含专项作业车)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汽车,以及按本标准进行整车型式检验的基准质量超过2380kg的变型、改装车辆。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受理时间为准),经本市生态环境部门确认后,仍可办理注册登记:(一)在202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二)202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已在原车辆注册地车辆管理所办结转出手续的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


链接:【国六排放】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公安局 关于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的通告


六、河北省商务厅关于注销部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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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明确:现注销未按期重新进行资质认定的20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证书》,并关闭其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账户。

注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证书》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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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124家报废机动车回收经营者无资质

124家经营户中46户被取缔关停,78户搬进环评达标且具备报废机动车拆解资质的某公司场地经营。各经营户原作业场地被污染的土壤得到了无害化处置,遗留的2500余吨固体废物被清运处置用于发电。

记者了解到,截至2022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0余万件,占全部公益诉讼案件总数的52%,推动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成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中的一支重要新生力量。


链接:【典型案例】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124家报废机动车回收经营者无资质


八、江西省公安厅公布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例

6月14日上午,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工作举措和成效,公布了7起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例。

01、景德镇市王某明等人非法处置废旧电瓶污染环境案

2021年9月,景德镇市公安局食药环分局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移送案件线索,侦破一起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经查,2020年9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明、陈某生等人在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合伙开设“黑冶炼厂”,非法购买1000余吨废旧铅酸蓄电池,拆解后使用土法炼铅,严重污染周边土壤环境。目前,该案9名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02、上饶市鄱阳县李某铭等人非法倾倒工业废水污染环境案

2021年6月,鄱阳县公安局根据生态环境部门通报线索,侦破一起污染环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铭等人勾结安徽、江苏等地工业企业主管人员,通过槽罐车运输并采取隐蔽手段逃避监管,趁深夜无人之际先后将1000余吨工业废盐水非法倾倒在鄱阳县某废弃养猪场、废弃矿井等地,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同时查明吴某等安徽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管理人员,为了节省污染物处置费用,将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交由无资质人员李某林等人处置。目前,该案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等等。


链接:【以案释法】江西省公安厅公布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例


九、广东省茂名市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不断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截至6月12日,茂名市累计排查企业297家,累计发现存在问题69个,已督促企业立行立改,查处涉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案件7宗。其中茂南区查处案件2宗,电白区查处案件2宗,化州市查处案件2宗,高州市查处案件1宗,涉案废铅蓄电池共计87.9吨,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涉嫌犯罪的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置。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废铅蓄电池、含铬皮革碎料、油漆类废物等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建立健全废铅蓄电池、含铬皮革碎料、油漆类废物“产废明晰、回收有序、合法利用、监管有力”的长效机制,有力保障了环境安全。茂南区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收集废铅蓄电池240吨,有效避免废铅蓄电池流向黑市进行非法拆解处置,危险废物规范化收集处置出现了向好的局面。


链接:【危废管理】广东省茂名市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不断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十、甘肃省定西市商务局组织开展全市汽车流通行业联合监督检查活动

本次执法检查活动中,检查组采用现场走访、座谈交流、查阅档案资料、查看设施设备、查看数据信息系统、询问企业负责人和岗位责任人等方式,对市内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经营主体、二手车市场以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企业的销售经营、流通管理、回收拆解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执法检查,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经营台账不健全、合同使用不规范以及虚假宣传等问题进行现场指导。检查组对汽车流通行业相关企业在登记备案、安全生产等方面也进行现场督导检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检查达到100%;汽车经销、二手车经销企业等其抽查比例达到65%以上。


链接:【专项检查】甘肃省定西市商务局组织开展全市汽车流通行业联合监督检查活动


来源:报废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