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

发布时间:发布日期:2025-06-27

6月25日,生态环境部举行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以下是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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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启动

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8部门近日联合启动全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高发态势。

专项整治行动以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以及非法拆解处置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为重点,聚焦路网交织、城乡结合、拆迁地块、行政交界等区域和山边、水边、岸边等“三边地带”,以及河流湖泊、荒滩荒地、坑塘宕口、矿坑溶洞、自然保护地、林地等无人区域和生态敏感区域,组织人员开展巡查排查,并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先进技术手段,及时发现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和非法拆解处置废弃设备及消费品等污染环境问题。

行动期间,将严查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依法及时查处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的产废单位、运输单位或个人,有效斩断“黑色”利益链条。将严打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犯罪行为,对涉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或对公共财产造成经济损失,涉嫌构成犯罪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依法加快查处,提高法律震慑力。

按照专项行动的部署,到2025年底,完成问题排查和整改措施制定,以及能立行立改和环境污染隐患突出的问题整改;到2026年底,总体完成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到2027年底,完成整改“回头看”。

生态环境部已在门户网站开设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线索征集专栏,公开了举报电话及邮箱,各地也按要求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了线索征集渠道,欢迎社会各界及媒体朋友提供问题线索。

二、我国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和适应气候变化进展相关报告发布

今天是2025年“全国低碳日”,此时此刻,全国低碳日主场活动正在浙江杭州举行。活动现场,我们将同步发布《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进展报告(2025)》和《中国适应气候变化进展报告(2024)》。

《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进展报告(2025)》系统梳理了2024年以来我国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进展,并对未来我国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作出展望。这也是继《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印发之后,我部对外发布的首个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进展报告。

总体来看,2024年我国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和《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国家标准发布,为产品碳足迹标准体系建设提供指引和方向,截至2024年底,发布和研制中的产品碳足迹核算国家标准达70余项,发布细分领域产品碳足迹核算团体标准100余项。同时,还发布了反映国内实际的电力碳足迹因子,为各行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解决了“燃眉之急”。

《中国适应气候变化进展报告(2024)》显示,2024年是全球有气象记录以来最热年份,在全球变暖和厄尔尼诺事件叠加作用下,去年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多地遭遇破纪录致灾性极端天气事件,全面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刻不容缓。2024年,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在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自然生态系统、经济社会系统、区域格局和保障机制建设等方面持续推进适应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并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印发实施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39个试点城市积极探索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同时,我国积极响应联合国“全民早期预警”倡议,生态环境部、中国气象局联合发布《早期预警促进气候变化适应中国行动方案(2025—2027)》,并启动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早期预警旗舰项目,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高早期预警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供支持。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发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推进生态文化的研究传承、传播推广和转化利用,厚植生态文明建设的内生动力。

《意见》从加强生态文化研究传承、强化生态文化传播推广、推动生态文化转化利用三个方面明确了生态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提出了加强生态文化理论研究和交流、挖掘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传承党领导人民建设生态文明的精神财富、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壮大生态文明主流舆论、繁荣生态文艺创作、打造生态文化阵地、推动生态文化出海、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生态文化+”产业发展等十项生态文化建设的具体举措。

按照《意见》要求,各地要在人才培养、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生态文化建设等方面加强保障。生态环境部将组织开展生态文化建设试点和成效评估工作,征集并向社会宣传推介生态文化建设典型案例,引领和带动各地生态文化发展。

四、第一批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清单公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2025年第一批“美丽中国,志愿有我”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清单,共包括22项志愿服务项目活动,主要围绕清河净滩、减塑降噪、社区环境美化、排污许可、核安全等领域开展。

《清单》的发布旨在推动落实《“美丽中国,志愿有我”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实施方案(2025-2027年)》,宣传推广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项目活动,为志愿者提供参与机会和岗位,促进志愿服务供需对接,同时,也为地方制定当地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清单提供模板示范。

截至目前,全国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有大约30万支,志愿者人数超过了3500万,实施了151万多个项目活动,成为传播绿色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通过发布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清单,吸引更多的人根据个人兴趣和时间安排,选择心仪的项目参与志愿服务,扩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借此机会,我也呼吁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关注和参与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五、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补偿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表示,近期,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了两个有关生态保护补偿的文件,其中,《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一个顶层设计的制度文件,主要对补偿机制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进行系统部署。而《关于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则是落实《意见》的重要举措,主要明确中央层面组织协调在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干流建立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是我国起步最早、最常见的地区间横向补偿,能有效推动流域上下游地区共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在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方面,一些地方已经开展了实践工作。比如,2020年,四川省与重庆市签订了《长江流域川渝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机制覆盖长江干流(川渝段)和濑溪河流域,2024年两省(市)签订第二轮补偿协议,将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嘉陵江流域和前河流域,推动补偿机制由“单一的水环境补偿”向“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多维补偿”升级。协议签订以来,长江干流跨省国控断面水质持续保持在Ⅱ类,主要污染物指标稳中向好。

为更好落实文件要求,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财政部等部门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推动沿江(黄)省份共筹资金、共建补偿机制。鼓励各地自主深化补偿机制建设,拓展补偿领域、丰富补偿要素、完善补偿标准、创新补偿形式,探索各个层级生态保护补偿实践。

同时,生态环境部也将加大指导帮扶和技术支撑,做好补偿协议签订前的协调沟通,化解各方分歧;定期核实和发布协议签订地区水质监测结果,为各流域补偿协议资金拨付提供重要依据。对于机制建设成效好、补偿模式创新性强的地区将给予奖励,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和推广,激发流域上下游协同保护的积极性。

六、夏季臭氧污染高发 将加强机动环境监管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表示,总体来看,我国臭氧污染上升趋势已得到初步控制,近三年趋于平稳。

裴晓菲介绍,从气象条件来看,光照充分、高温、低湿的气象条件有助于对流层臭氧的产生,因此臭氧污染多发于晴朗少云的春末及夏秋季。今年1-5月,全国臭氧浓度为1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0.7%;全国臭氧超标天数共计2480天,高于历史同期水平。今年臭氧污染形势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污染出现早,3月26日,全国即有80个城市出现臭氧超标,较常年平均开始时间提前1个月。二是污染范围大,5月26日-30日首次出现连续5天单日臭氧超标城市数量“破百”,臭氧污染区域性特征更加突出。三是污染程度“北轻南重”,这主要是由于南方地区气温同比偏高、降水偏少,气象条件相对不利,再加上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仍处高位。

总体来看,我国臭氧污染上升趋势已得到初步控制,近三年趋于平稳。根据国家气候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会商结果,今年6-9月,我国大部地区气温预计偏高,从气象条件上看,更容易形成臭氧污染。

为有效应对臭氧污染,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从以下四方面发力,加强臭氧污染防治:

一是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和光化学监测网络建设,密切关注臭氧及其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的浓度变化,加强预测预报。

二是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问题排查整治。今年1-4月,全国共排查5912家企业,发现10388个问题,目前已完成9530个问题的整改。

三是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截至5月底,全国累计完成80%以上粗钢产能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1.7亿吨焦化、0.3亿吨水泥熟料产能的重点工程超低排放改造,有效推进了细颗粒物和臭氧的协同控制。

四是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管。机动车尾气中的氮氧化物是臭氧产生的重要前体物,去年,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了一批弄虚作假检验维修机构,今年5月,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将围绕机动车排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加强重型货车和检验维修机构监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和弄虚作假问题,减少污染物排放,持续增强老百姓的蓝天幸福感。

七、多措并举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张志锋表示,生态环境部以美丽海湾建设为主线,紧盯生态环境改善目标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主要工作进展情况有:

第一,坚持“一湾一策”,提升海湾之美。生态环境部坚持提质扩面和示范引领相结合,出台美丽海湾建设基本要求和成效评价方法,因地制宜重点打造110余个美丽海湾,并在厦门、秦皇岛等7个沿海城市探索推进全域美丽海湾建设。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59个海湾出台具体建设方案,生态环境部遴选确定了河北秦皇岛北部湾区等三批31个美丽海湾优秀案例。

第二,坚持“齐抓共管”,织密治理之网。生态环境部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多方协同。一是紧盯总氮这个陆海统筹治理的关键指标,会同相关部门和沿海地方,统筹开展入海河流总氮治理的部门联合攻坚、定期巡河治污、驻点技术帮扶等,2024年全国国控河流入海断面总氮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1个百分点。二是紧盯海洋垃圾这个老百姓身边的突出问题,会同多部门在65个海湾开展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动员组织企业和公众广泛参与,定期开展无人机航拍监管,一年来相关海湾岸滩垃圾的盖度总体下降75%。

第三,坚持“依法规范”,落细监管之责。生态环境部坚持从严监管和风险防范相结合,落实落细监督管理职责。一方面,健全完善分类监管体系,出台入海排污口、海水养殖等领域监管文件,接续推进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和海湾生态环境精细化调查,全国共排查出入海排污口6.3万多个,重点海湾入海排污口整治完成率达93.1%。另一方面,强化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处置,开展涉海环境风险源排查,印发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预案,在全国设立5个海洋生态环境应急基地,在3个海区分别组织开展海上溢油污染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已有6个沿海省份建造了专业化的海洋监测应急船舶。

第四,坚持“优化促进”,夯实发展之基。生态环境部坚持碧海银滩也是金山银山,以高水平保护促进提升海洋产业“含绿量”“含金量”。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主动对接沿海重大需求,“十四五”以来审批海洋工程项目180余个,新选划海洋倾倒区25个,核发倾倒许可证4000余本,助力海上风电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同时,积极探索海洋领域“两山转化”之路,涌现出“蓝色循环”“海上共富花园”等治理发展新模式,各地绿色金融、蓝色金融支持美丽海湾建设的实践案例越来越多。

张志锋指出,通过以上努力,2024年,全国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3.7%,较2020年提高6.3个百分点,2025年春季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继续稳中向好;重点监控的24个典型海洋生态系统连续四年消除“不健康”状态。

张志锋介绍,生态环境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地方,联合研究编制《“十五五”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他表示,“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部门将坚持以美丽海湾建设为主线不动摇,巩固好海水水质改善成效、入海河流和入海排污口治理成效、海洋垃圾整治成效,维护好已有海洋环境质量底色,以更高标准持续深入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

八、推动解决沿海地区一批污水直排、混排、乱排突出问题

会上,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张志锋表示介绍,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排查出入海排污口6.3万余个,重点海湾的入海排污口整治完成率达到93.1%。

张志锋介绍,加强入海排污口的治理监管,对于从源头上减轻沿海地区污染物排海压力、推进美丽海湾建设、保障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印发以来,加强统筹谋划和系统部署,指导督促沿海各地持续推进入海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全面建章立制,明确监管要求。去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明确入海排污口设置、备案、监测等各环节的监管要求,并配套编制印发入海排污口设置论证导则等技术方法标准,指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及责任主体规范化开展入海排污口的相关工作。

二是凝聚多方合力,保障查治成效。专门组建的专家组按城市开展重点技术帮扶,指导督促地方推进入海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工作。同时,组织流域海域局开展现场核查抽测,并将各地排查整治情况纳入生态环境部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强化监督的专项任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地方做好整改,推动解决了沿海地区一批污水直排、混排、乱排的突出问题。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提升监管效率。部署建设了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入海排污口设置的在线备案。逐步建立全国入海排污口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入海排污口“一张图”管理。根据地方通过信息平台的填报情况,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排查出入海排污口6.3万余个,重点海湾的入海排污口整治完成率达到93.1%。

张志锋说,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国办《意见》要求,持续推动《管理办法》落实见效,印发实施入海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相关标准;并与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深入推进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管,切实保障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