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信部关于修订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和《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的公告

2026 年 1 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26 年第 1 号公告,修订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和《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此次修订顺应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变革趋势,统筹现行管理要求、保障消费者权益,通过 “提高、补充、优化” 完善条款,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的资质条件、生产能力、质量管控体系,以及产品的安全性能、环保指标、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准入审查要求进行了优化完善。《企业审查要求》共 163 条,强化智能化网联化能力、网络与数据安全等要求,补充新能源汽车等相关准入条件;《产品审查要求》更新适用标准与技术参数,提高安全要求,规范产品判定条件,加强新技术应用评估。新规将进一步提升车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明确“车电一体报废”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红线划定

2026年1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建立"车电一体报废"制度,要求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动力电池必须随车回收,防止电池流失;建立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实现全生命周期追溯;严格规范综合利用企业从业条件,要求企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符合环保安全标准。办法还明确禁止将废旧动力电池用于电动自行车等禁止领域,并强化了生产者延伸责任,要求相关企业履行回收义务。该办法旨在推动动力电池规范回收利用,保障产业链安全与环保,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全链条规范管理筑牢制度屏障。
三、周海兵副主任出席国新办《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周海兵于2026年1月13日出席*********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周海兵介绍了《行动计划》的出台背景、总体思路和核心内容,强调该文件是我国******针对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作出系统性部署的专项文件,明确了未来5年固体废物治理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发布会还就工业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专项整治行动等具体问题进行了回应,生态环境部、工信部、住建部、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共同出席并答问。此次发布会旨在解读政策要点,推动《行动计划》落地实施,加快构建固体废物全链条综合治理体系。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6年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旨在落实《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通过开展零碳工厂建设,深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潜力,带动重点行业领域减碳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指导意见明确了零碳工厂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具体路径。总体要求遵循因业施策、创新驱动、应减尽减、统一规范等原则。主要目标分阶段推进:2026年起先行探索,到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等行业培育一批零碳工厂,到2030年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建设路径提出六大措施:健全碳排放核算体系、加快用能绿色转型、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开展产品碳足迹分析、提升数字化水平、开展碳抵消和信息披露。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再制造机电产品典型应用案例的通知

2026年1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再制造机电产品典型应用案例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554号)。该通知旨在落实《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要求,通过征集和推广典型案例,加快高端化、智能化再制造机电产品的应用推广,提升应用规模和拓展应用场景,推动机电产品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案例涵盖多个机电产品再制造领域,这些案例在产品质量控制、资源循环利用效率、环保达标水平等方面树立了行业标杆,有助于推动全行业再制造水平提升,促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六、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25年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入围单位名单公示

2026年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2025年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入围单位名单。此次揭榜挂帅工作聚焦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环境监测等环保装备领域,共设立28项创新任务榜单,涵盖高盐废水处理、新污染物去除、退役锂电池回收、光伏组件分离等关键技术方向。经自愿申报、地方推荐和专家评审,最终确定一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入围,公示期为2026年1月19日至23日。入围单位将在任务期内开展技术攻关,推动环保装备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七、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2026 年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等 8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 2026 年内蒙古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落实国家相关政策部署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政策自 1 月 1 日起实施。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分为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两类,新车需在自治区内购买并注册登记,且符合对应车型要求。报废更新方面,报废特定年限旧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最高 2 万元,购买 2.0 升及以下燃油乘用车补贴最高 1.5 万元;置换更新方面,换购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最高 1.5 万元,换购对应燃油乘用车补贴最高 1.3 万元。政策采用 “先领补贴资格券后申领补贴” 方式,明确旧车登记时限等要求,空档期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后续补申领,同时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保障政策规范实施。
八、辽宁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全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2026 年1月21日,辽宁省商务厅等 7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质增效实施全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政策按国家统一要求,聚焦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冰箱等 6 类家电以旧换新,手机等 4 类数码智能产品购新四大领域,采用国家与省市配套资金补贴方式。补贴按最终售价 15% 核算,家电单件最高补 1500 元,数码智能产品最高补 500 元,每人每类限补 1 件。
各地可在政策框架内自主确定额外补贴品类,优先支持高能效、智能终端等产品,同时需规范资金使用与兑付流程,推动央地信息系统直联。政策明确严防骗补行为,支持城乡消费市场协同发展,通过系列举措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助力产业升级与消费提质。
九、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5-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有进有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6 年 1 月 8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安徽省2025-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有进有出"工作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该方案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求,通过建立"优机优补"机制,对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群众欢迎的高效适用机具提高补贴标准(最高至35%),同时建立"有进有出"动态调整机制,对保有量过多、技术落后的机具实行退坡或退出补贴处理。方案明确了补贴范围、标准、操作程序及工作要求,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
十、广东省广州市商务局关于修改广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6年1月13日,广东省广州市商务局发布《关于修改广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对2024年印发的原行动方案进行两处修改:一是将第(三)条中"引导并推广使用'广州交警'公众号预约机动车回收系统"相关内容删除,简化为"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借助相关信息平台、移动应用程序等,拓展'互联网+回收'业务,方便车主交售报废汽车";二是将第(十一)条中"支持行业协会推荐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名单"修改为"鼓励旧家电回收企业积极与家电生产企业、商超卖场、电商平台等企业对接合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修改后的行动方案继续围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三大领域,推动消费品更新换代和绿色消费,要求各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来源: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