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向开票”个税经营所得汇算 精准助力循环经济提质增效

国家税务总局推行的"反向开票"政策有效解决了资源回收行业长期存在的取票难题。该政策允许回收企业直接向自然人销售者开具发票,既规范了企业税前扣除凭证获取流程,又通过汇算清缴机制保障了自然人纳税权益。江苏等地实践表明,政策显著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提升了税收征管效率,同时通过"三轮+分类"引导机制确保纳税人应退尽退、应补尽补,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税务支撑,实现了企业合规经营与资源高效利用的双赢局面。
二、【提振消费】四川发布提振消费细化举措清单 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
四川省近日出台《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细化举措清单,围绕"增收促消费、保障稳预期、服务提品质"三大核心,推出7大行动30项重点任务103条具体措施。通过提高居民收入(如调整最低工资、促进就业)、强化社会保障(育儿补贴、养老医疗优化)、推动大宗消费(住房汽车以旧换新)、培育新型消费(银发经济、冰雪旅游)及改善消费环境(清理限制措施、保障休假权益)等系统性政策组合拳,旨在构建"敢消费、愿消费、放心舒心消费"的良性循环机制,全面激发省内消费市场活力。
三、【提振消费】山西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围绕增收保障、服务提质、大宗消费升级等五大行动推出系列措施。其中汽车消费方面重点推动以旧换新政策:1)将汽车报废/置换纳入特别国债补贴范围;2)优化补贴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并预拨资金;3)支持申报汽车流通改革试点,规范二手车市场;4)对高增长二手车企和大型拆解企业给予财政奖励。该方案通过全链条政策支持,旨在激活汽车消费市场潜力。
四、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印发《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三部门联合印发《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公交企业给予定额补贴:更新新能源公交车每辆补贴8-11万元(按车型区分),更换动力电池每辆补贴4.2万元(不超过电池价格的50%)。补贴范围涵盖2017年底前注册的老旧公交车更新及2025年底前超质保期/不安全电池更换,要求新购车辆须列入国家新能源车型目录,电池需为2024年后生产且质保5年以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需提供车辆报废、购置及电池更换的完整证明材料。
五、山东省商务厅2024年商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2024年山东省商务厅围绕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重点推进五大领域工作:一是通过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拉动新能源车消费(报废更新49.2万辆、置换27.1万辆,新能源占比分别达61.8%和46.8%);二是开展家电换新活动(销售412万台,一级能效占比87.58%),同步回收旧家电1196.64万台;三是培育263家绿色饭店并强化反餐饮浪费;四是创建58家绿色商场推动低碳转型;五是加强成品油监管(查处黑站点161个)并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报废车拆解能力达313.6万辆/年)。全年通过消费端绿色升级与流通端严格管控协同推进生态保护目标。
六、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2025年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中,汽车消费是重点支持领域之一。在"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中明确:1)扩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将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报废更新补贴对象;2)支持汽车置换消费,通过"财政+企业让利+金融"组合补贴模式降低购车成本;3)优化电动自行车更新流程,促进新能源交通工具消费。这些措施与家电、数码等12类产品以旧换新政策形成联动,旨在通过补贴激励加速汽车消费升级。
七、陕西省:2025年渭南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

渭南市印发《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对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营运货车实施差别化补贴政策。补贴分为三类:单纯报废补贴、报废并新购国六/新能源货车补贴、仅新购新能源冷链车补贴。政策执行期为2025年全年,要求各县区设立专人负责,按月报送审核及资金拨付情况。申请需提供车辆注销证明、报废证明及道路运输证等材料,且新购车辆需符合国六或新能源标准,并与报废车辆所有人一致。补贴资金按车辆类型、轴数及动力类型分级设置,明确禁止重复申领其他淘汰补贴政策。



八、陕西省渭南市交通运输领域2025年度国四及以下标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政策咨询公告

渭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公告,公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联系方式,以便车主咨询2025年度国四及以下标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的具体办理流程和政策细则。
九、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中提到,延续汽车消费。支持长春市申报国家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举办汽博会、小型车展等活动。2025年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按发票金额分四档给予3000元、7000元、11000、13000元或4000元、8000元、12000元、15000元不同额度的补贴。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并购买符合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燃油乘用车,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补贴。2025年不限制新车落籍地,取消对旧车的车籍地和交易地限制。优化升级“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开展车辆信息比对“一网通办”。支持二手车经销企业加强主体培育和品牌建设,推动二手车经销企业做大做强。
来源:报废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