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LVE周报】​2022年第三十周报废车产业十大新闻事件(精华版)

发布时间:发布日期:2022-08-07

2022第30期(总113期)8月1日-8月5日


一、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进一步扩需求举措 推动有效投资和增加消费等


会议指出:推动消费继续成为经济主拉动力。除个别地区外,限购地区要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打通二手车流通堵点。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地方对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等予以适度补贴或贷款贴息。加快线上线下消费融合,积极发展数字消费。深入落实交通运输等困难行业扶持政策,全面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确保应享尽享,帮扶服务业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支撑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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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进一步扩需求举措 推动有效投资和增加消费等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


《意见》中提出:按照第六十六条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不进行招标,同时强化项目单位在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等方面责任。不得随意改变法定招标程序;不得采用抽签、摇号、抓阄等违规方式直接选择投标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除交易平台暂不具备条件等特殊情形外,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当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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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法规】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


三、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非法占用耕地等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共侦破非法占用农用地、农资犯罪案件8800余起,公安部挂牌督办47起大要案件全部告破。公安部公布公安机关打击危害粮食生产安全犯罪10起典型案例。按照公安部党委决策部署,各级公安机关将打击危害粮食生产安全犯罪摆上突出位置,聚焦耕地保护,紧盯粮食主产区、商品粮基地等重点区域和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等重点部位,对非法占用农用地施工、取土、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进行非农业建设等毁坏耕地犯罪活动重拳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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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非法占用耕地等犯罪行为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中重点行业达峰为突破,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健全法律法规。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法律体系,统筹推动制修订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工业节能监察管理办法、机电产品再制造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完善工业领域碳达峰相关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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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达峰 碳中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陕西省商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提出:第三十二条 在用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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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陕西省商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六、上海市商务委等四部门关于外省市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转入办理的通告


《通告》中提出:一、自2022年8月1日起,凡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可申请转入本市。二、本通告所称小型非营运二手车是指已登记的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三、申请人在获取有效的《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规定的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后,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办理交易手续,到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办理转入业务。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建立机动车排放核查机制,不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不予办理转入登记。四、商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把关,做好本通告的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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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转入】上海市商务委等四部门关于外省市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转入办理的通告


七、海南省商务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鼓励淘汰老旧汽车综合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条件:资金奖励对象为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海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后,在海南省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报废其名下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老旧汽车的机动车所有人(个人和非个人用户,下同)。满足淘汰老旧汽车奖励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申领8000元报废旧车节能减排综合奖励。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8000元的奖励。

(一)新车购买日期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初次登记上牌时间在2023年1月16日(含)前,且早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的开具时间,按照购买新车--登记上牌--报废老旧汽车--开具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奖励申报的顺序办理,所有申报手续在2023年1月31日(含)之前完成;(二)报废的汽车须是其名下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老旧汽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含)之前,且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登记在其名下的各类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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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奖励】海南省商务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鼓励淘汰老旧汽车综合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八、河南省焦作市商务局领域惠企政策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支持政策


对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于一定期限内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不含摩托车),按照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每辆补贴200元。1.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财政部门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含补贴范围内本地报废机动车拆解总量及各企业拆解数量)。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3.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开具的每辆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复印件)。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封面要注明申报单位、申报时间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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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补贴】河南省焦作市商务局领域惠企政策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支持政策


九、江苏省常州市商务局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投资提醒


常州市2021年机动车保有量约160万辆,按照一般淘汰规律,年拆解量约为机动车保有量的4%左右,即本市应有年总拆解产能为6.4万辆,而实际拆解量为2万辆左右,与参考值相差过大,远不及预期。2019年为2.06万辆,2020年为2.04万辆,2021年为1.91万辆,2022年(截至7月底)为0.92万辆。目前,全市具有资质企业4家,分别位于金坛区、新北区、天宁区、常州经开区。已建成且报送资质认定申请材料的5家,分别位于溧阳市(2家)、武进区、新北区、常州经开区(各1家)。在建的约4家,领取营业执照(含有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务)的183家。


十、上海市“国五”二手车取消限迁 车商降价出货 消费者得实惠


《通知》中明确:支持二手车流通规模化发展,各地区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全国正式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和企业跨区域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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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关注】上海市“国五”二手车取消限迁 车商降价出货 消费者得实惠


来源:报废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