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LVE周报】2022年第三十八周报废车产业十大新闻事件(精华版)

发布时间:发布日期:2022-10-12

一、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

《公告》明确:一、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三、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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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


二、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29号)

《公布》根据2019年6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2年9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二次修改:(一)删去第六条第三款。(二)删去第三十一条第四、五项。(三)将“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修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四)将“《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修改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修改为“《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删去“《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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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29号)


三、江苏省商务厅等十七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举措的通知

《通知》中提出:1、鼓励各地出台推动老旧车辆退出奖补措施,对转出本人名下旧车后购买新车或交售报废汽车后购买新车进行奖补,鼓励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促进腾挪新车消费空间。推进全省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2022年完成淘汰7万辆任务。畅通摩托车交易,鼓励摩托车换购汽车,自2022年10月1日起,摩托车强制报废年限执行国家最长使用年限标准。加强宣传引导,完善经济激励,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排放检验,促进不合格车辆淘汰。2、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引导,对于企业产能过剩地区,各地要及时发出产能预警。对《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施行前已取得资质的企业,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期重新完成资质认定的,可延期到2023年3月1日。3、 加大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性质原则上应为工业用地;对已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企业及商务部等17部门文件(商消费发〔2022〕92号)印发后3个月内获得用地审批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在建项目,按已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鼓励拟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的企业以入股、联营、租用等方式盘活利用存量工业厂房。对不改变用途的现有工业用地,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4、 根据“证照分离”改革要求,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取消注册资本、场地面积、从业人员数量等条件限制,不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企业可提供电子材料进行申报预审,提高一次性通过率。资质认定现场验收评审时间由《现场验收告知书》发出后的60天内组织实施,缩短为40天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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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消费】江苏省商务厅等十七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举措的通知


四、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试点企业(站)推荐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新能源汽车生产及梯次利用等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要求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建立回收服务网点,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综合利用等企业可合作共用回收服务网点。企业应依托回收服务网点加强对本地区废旧动力蓄电池的跟踪。回收服务网点负责收集、分类、贮存及包装废旧动力蓄电池,不得擅自对收集的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安全检查外的拆解处理。废旧动力蓄电池应规范移交至综合利用企业进行梯次利用或再生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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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回收】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试点企业(站)推荐工作的通知


五、广西柳州市商务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柳州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通知》整治内容:(一)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二)非法设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和网点;(三)交易报废机动车整车、拼装车;(四)非法拆解、改装、拼装、倒卖、使用报废机动车及其“五大总成”等违法行为;(五)买卖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六)未对回收车辆逐车登记;(七)出售报废机动车零配件未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私自翻新报废机动车零配件并充当新品出售,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机动车零配件;(八)擅自处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行为;(九)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污染环境的行为;(十)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企业、个人违法违规用地的行为;(十一)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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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广西柳州市商务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柳州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六、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潍坊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报废更新奖补方案》的通知

《通知》中条件:一、以新换旧。机械所有人或单位用老旧机械换取国三(国四或者纯电动)新机械且将老旧发动机交由有资质的报废回收拆解企业打孔使之不可使用。通过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监管平台,申请老旧机械"注销",新机械"新增备案"。二、补贴实施时间和标准。补贴实施时间为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到2022年11月30日,补贴数量以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补贴资金总额为限,资金使用完毕后,奖补工作结束。补贴资金按照机械所有人或单位提交纸质材料时间顺序发放。

奖励补贴按照柴油机额定功率段(P)确定,参考标准如下∶

P<37kw,补贴金额2000元;

37kw≤P<75kw,补贴金额5000元;

75kw≤P<130kw,补贴金额7000元;

P≥130kw,补贴金额10000元。

具体补贴标准,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可按照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七、江苏省淮安市生态环境局等六部门关于对淮安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提前淘汰报废实施补贴的通告

《通告》中条件:(一)自补贴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的(不包括转出),在淮安市登记注册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微型货车),且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享受本次补贴∶1.机动车在本市登记注册;2.机动车在补贴通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本市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报废,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3.车辆提前报废的,其实际使用年限距离江苏省规定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其实际使用年限计算的起始日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为车主将车辆交售给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交车日期”为准);4.行政事业单位和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淘汰不享受本次补贴。(二)自补贴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的(不包括转出),在淮安市登记注册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57 座以上柴油客车、卧铺柴油客车的,参照重型货车补贴要求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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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三淘汰】江苏省淮安市生态环境局等六部门关于对淮安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提前淘汰报废实施补贴的通告


八、中再生协会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的通知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简称:中再生协会)是该技术目录直推单位之一,2021年,与报废车行业相关的“废旧汽车高效资源化拆解回收自动化成套装备”、“废旧汽车拆解回收自动化成套设备”、“废旧机电产品激光增材再制造”、“ 退役动力电池包柔性智能拆解系统”分别入选《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年版)》的第67项、69项、71项、19项。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会员单位、助力先进适用技术的宣传和推广,特组织开展此次申报工作。请有意向的单位收到通知后,认真填写申报材料,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中再生协会报废车分会,经过汇总、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工艺技术设备出具推荐材料,直接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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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技术申报】中再生协会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的通知


九、中再生协会报废车分会张莹:报废车回收拆解行业多地产能预警 需引起高度重视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报废车分会秘书长张莹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对报废车回收拆解产能发出预警,提醒各方高度重视,理性投资,引导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中再生协会报废车分会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9月1日,全国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正式公示的“报废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总数为1205家,另外,除目前处于企业升级改造,资质换发的阶段的资质企业外,全国多地仍有数家在建或拟建企业。与此同时,近两年的报废车回收拆解数量增长较为缓慢,产能问题隐忧凸显。

从目前各地公布的信息看,各地主管部门结合当地的机动车实际淘汰情况,以及近两年的企业收车数据,同时根据未来市场的淘汰率进行测算,对现有、待批及在建企业产能已远大于实际需要进行分析后,发布这些地区产能过剩预警,并提出理性分析,谨慎投资。从市场发展角度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张莹强调,相关企业进入报废车回收拆解行业需理性分析,做好调研,并充分分析好自身的优势,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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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呼吁】中再生协会报废车分会张莹:报废车回收拆解行业多地产能预警 需引起高度重视


十、2022年8月全国报废机动车回收价格指数趋势分析

截至今年8月,全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小型车市场回收价格指数在1555元/吨,同比增长476元/吨,环比增长107元;中型车市场回收价格指数在1741元/吨,环比增长76元/吨;大型车市场回收价格指数在2059元/吨,环比增长62元/吨。

根据中再生协会报废车分会的全国报废机动车回收价格指数(CELVE- Price Index)统计显示,近半年来,报废机动车回收价格呈一路走高的态势。今年6-7月份,受下游市场持续下跌的影响,回收价格虽然小幅回调,但截至到8月份,据CELVE全国报废机动车回收价格指数趋势图显示,国内多个省市的报废车区域回收价格均有不同幅度地反弹,综合回收指数也呈小幅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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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LVE指数】2022年8月全国报废机动车回收价格指数趋势分析


十一、政策汇总|2022年各地政府促进汽车消费与老旧车报废更新的政策措施汇总一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对汽车消费政策的实施,加大各地市场对汽车消费支持的力度,全国多个省市政府与主管部门,结合当地的经济形式与消费特点,积极推行以旧换新,新车消费补贴、老旧车辆淘汰更新等促产业升级及扩大消费政策。报废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信息网(简称:报废车回收信息网)与中再生协会报废车分会CELVE根据近期的政策出台,共同汇总部分地方落地实施方案,并汇总整理现行的促销费补贴内容,供报废车回收拆解产业链相关企业参考。


链接:

【政策汇总】2022年各地政府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汇总一览


来源:报废车拆解与再利用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