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LVE周报】2023年第五周报废车产业十大新闻事件(精华篇)

发布时间:发布日期:2023-02-05

20234期(总136期)130-23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碳达峰十大行动进展报告

碳达峰十大行动:一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二是节能降碳增效行动;三是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四是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五是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六是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七是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八是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九是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十是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链接:【碳达峰 碳中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碳达峰十大行动”进展报告

 

二、商务部:继续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

促进汽车消费四个方面的措施:一是稳定新车消费。国家出台文件提出,推动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比如有些地方还有限购措施。此外,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汽车促消费活动,稳住新车消费增量。二是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新能源汽车增势喜人,符合当前双碳方向。要引导各地在牌照、充电、通行等各个方面,进一步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让大家使用起来没有忧虑。三是继续扩大二手车流通。加快建设完善全国性的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修订《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让车辆信息更加透明。通过二手车盘活3.19亿辆汽车存量市场,促进汽车梯次消费。四是畅通汽车报废更新。修订完善机动车报废管理规定,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进汽车循环消费。

 

三、山西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通知

《通知》中促进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发展:(一)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施行前(即202091日前已取得资格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重新完成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时间延期到202331日。(二)加大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在用地方面的政策指导和服务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上予以倾斜支持。

 

链接:【促进消费】山西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通知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意见》中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信息管理。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回收拆解企业严格落实全国汽车流通管理系统填报规范,在回收报废机动车后,应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如实录入报废机动车的车辆型号、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等实车信息,及时上传机动车拆解前、拆解后照片。上传的照片应当包括机动车拆解前整体外观、拆解后状况以及车辆识别代号等特征。对未如实记录五大总成信息并未上传信息系统的,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链接:【碳达峰 碳中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中推动电器电子、汽车领域等行业开展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示范。推动工程机械及其零部件、电动机及其零部件、内燃机及其零部件、汽车产品及其零部件等再制造,积极开展再制造产品设计、损伤检测与寿命评估、性能检测及运行检测等技术研究。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加强电池溯源管理、合作共建共享回收利用网点、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促进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化、规模化、高值化利用。

 

链接:【碳达峰 碳中和】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通知》中推动废旧物资回收专业化。培育多元化回收主体,鼓励民间投资、政府投资等参与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公司、环卫单位、利用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大力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支持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兼并合作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扩大回收网络覆盖面。深入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钢铁、电器电子、动力电池、汽车整车等生产企业发展回收、加工、利用一体化模式。到2025年,报废汽车回收率达80%以上,车用动力电池回收覆盖率100%。加大再生资源先进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提质改造,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企业3家。积极培育废旧物资加工利用骨干企业,重点打造废弃电器电子、报废汽车等精细拆解利用产业链,推动废钢、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旧动力电池、废旧纺织品等高效利用。

 

七、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 — 2025)的通知

《通知》中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强化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行业的环境监管,推行清 洁生产。加强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源头管控和规范处 理,确保达标排放。依法打击非法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报废机动车、废电池等行为,严厉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二手商品  交易中的非法交易、假冒伪劣、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

 

链接:【循环利用】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 — 2025年)的通知

 

八、浙江省衢州市、杭州市、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

衢州市

截至2022年底,衢州市共有已建成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29家,包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5家、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单位8家、危险废物收运单位6家、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运平台4家、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环节豁免管理单位1家、危险废物特定环节豁免管理单位5家(其中,铝灰渣和二次铝灰回收金属铝豁免管理单位3家、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豁免管理单位2家)。此外,全市还有在建(拟建)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项目18个。

 

杭州市

截至目前,杭州市持证经营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30家,另外还有收集单位11家、小微收集单位11家。

 

丽水市

截至202212月,丽水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共计32家,包括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12家、收集经营单位家7,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单位8家、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豁免单位4(生活垃圾填埋场和铝灰豁免单位1家。

 

以上内容供参考,请投资者理性判断衢州市、杭州市、丽水市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防范投资风险。



链接:

【危废专题】浙江省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

【危废专题】浙江省杭州市发布危废投资引导性公告

【危废专题】浙江省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

 

九、上海市:新能源车1万元置换补贴延续至今年630

《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沪府规(20231号文件近期发布,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20236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0000元的财政补贴。

补贴申请重点:

1、旧车2022430日前在申请人本人名下;

2、旧车报废转让以及新车定购日期在202261日至2023630日之间(均含当日)

3、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在202261日至2023630日之间;

4、购买新车完成注册并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应在2023731日前。

 

链接:【新能源】上海市:新能源车1万元置换补贴延续至今年6月30

 

十、浙江省绍兴市:9项车驾管业务延期办

12月以来,由于受到新冠疫情的严重影响,导致部分群众无法按期办理车驾管业务。绍兴车管为全力做好疫情期间车驾管服务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决定对以下9项车驾管业务实施延期办

延长机动车强制报废期:对在2022121日至2023331日期间,因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期止统一延期至2023531日。期间,机动车通过安全技术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恢复正常状态。

 

十一、【国际市场】国际报废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现状简析-2023年版

CELVE综合了多个行业报告,盘点不同国家报废车回收拆解行业的发展现状与报废处理的特点,进行汇报和简析,供行业内及产业链参考。目前全球乘用车平均报废年限约15.2年左右,最新数据分析,印度使用年限最长,私家车约20年,商用车辆约15年;美国约15.6年,英国约14年;日本约12.8年(数据来自美国商讯(Business Wire)及日本汽车制造商协会(JAMA)等)。

众所周知,在美国,德国,英国、日本和韩国等在这些国家,汽车市场已经基本上处于饱和状态,截止2022年,全球汽车保有量为14.46亿辆,其中我国汽车汽车保有量达3.19亿辆,占世界总量的22%,位居世界第一。

世界上汽车保有量排名前五的国家分别是:第二名:美国汽车保有量2.87亿辆,837/千人;接近一人一辆。第三名:日本汽车保有量:0.791亿辆,629/千人;第四名:俄罗斯汽车保有量:0.535亿辆,363/千人;第五名:德国汽车保有量:0.529亿辆,637/千人。

其它的国家排名靠前的还有:法国汽车保有量:0.463亿辆,730/千人;意大利汽车保有量:0.461亿辆,747/千人;韩国排在第16位,汽车保有量0.253亿辆,472/千人。

 

链接:【国际市场】国际报废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现状简析-2023年版

 

十二、【CELVE报废公告】某大型企业运输型机动车及工程车辆集中报废处置公告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拟对其名下部分运输型机动车及工程车辆进行集中报废处置。为了保证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报废处置之目的,现将河北、安徽、广西、贵州、云南和四川的一批车辆进行集中报废。

为寻求优秀回收拆解资质企业,现将本次报废车辆集中处置的报废公告权授予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报废车分会(CELVE)(以下简称:被委托方)进行公开发布,旨在合法合规回收报废。

待回收车辆所在地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

共计15辆机动车,合计111.80吨,平均单价:2680/吨;须自提。

广西钦州市钦南区:

共计16辆机动车,合计158.59吨,平均单价:2680/吨;须自提。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

共计53辆机动车,合计358.54吨,平均单价:2680/吨;须自提。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

共计30辆机动车,合计236.26吨,平均单价:2680/吨;须自提。

安徽合肥市巢湖市:

共计9辆机动车,合计62.35吨,平均单价:2680/吨;须自提。

安徽安庆市宜秀区:

共计2辆机动车,合计15.40吨,平均单价:2680/吨;须自提。

安徽六安市金寨县:

共计1辆机动车,合计1.53吨,平均单价:2680/吨;须自提。

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

共计1辆机动车,合计2.40吨,平均单价:2480/吨;须自提。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

共计3辆机动车,合计5.46吨,平均单价:2680/吨;须自提。

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

共计1辆机动车,合计1.76吨,平均单价:2480/吨;须自提。

 

预申报截止时间:

2023210

免费参加,无任何费用

 

链接:CELVE报废公告】某大型企业运输型机动车及工程车辆集中报废处置公告

 

 

(来源:报废车拆解与再利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