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将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发布日期:2021-05-27

    4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政府立法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适应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提供法制保障。遵循这一指导思想,结合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现就做好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着力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和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三、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四、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部分内容)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2016年工作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的要求,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重点是: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2016年的中心工作,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任务作为重中之重,及时完成有关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文化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安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立法项目。

 

    一、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立法项目,要根据改革进程和改革方案,抓紧办理,尽快完成起草和审查任务。这类项目主要有: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税务总局、财政部起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环境保护部起草),标准化法(修订)(质检总局起草)等。

 

    二、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

 

    (四)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法律修订草案和需要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7件)

 

    1.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请审议环境保护税法草案(财政部、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起草)。

 

    2.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请审议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环境保护部起草)。

 

    3.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提请审议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海洋局起草)。

 

    4.为了加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完善溢油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修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海洋局起草)。

 

    5.为了加强农药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农业部起草)。

 

    6.为了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起草)。

 

    7.为了加快农田水利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制定农田水利条例(水利部起草)。

 

    三、预备项目

 

    (四)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需要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7件)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发展改革委起草),稀有金属管理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核电管理条例(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起草),退耕还林条例(修订)(发展改革委、林业局起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农业部起草),湿地保护条例(林业局起草),节约用水条例(水利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起草)。

 

    四、研究项目

 

    (四)有关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的立法项目。(16件)

    海洋基本法(海洋局起草),应对气候变化法(发展改革委起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环境保护部起草),渔业法(修订)(农业部起草),森林法(修订)(林业局起草),矿产资源法(修订)(国土资源部起草),土地管理法(修订)(国土资源部起草),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修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起草),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水利部起草),地下水管理条例(水利部起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起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修订)(环境保护部起草),能源监管条例(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起草),国家石油储备管理条例(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起草),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海洋局、能源局起草),生物遗传资源获取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起草)。